征集令 |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的楼宇等你来命名!
一楼一亭皆历史;一砖一瓦总关情。楼宇的名称既是建筑的重要标识,也是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和人文环境的重要载体,更是学校整体形象的外化和展示。为迎接校庆的到来并进一步体现学校办学思想、发展定位,着力构建高品位校园文化,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和品牌化建设,我校本着挖掘智慧、集思广益的宗旨,面向全校学生、家长、教师公开征集校园ABC栋教学楼、D栋宿舍楼等楼宇,图书馆、体育馆、风雨连廊、等场馆、校道的名称。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朋友们集思广益,踊跃参与,围绕着“实验基因,光明气质”为主题方向进行命名,为我校的发展贡献智慧,也预祝您在校园发展蓝图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校 训:励精图治
校 风:严格 勤奋 团结 文明
教 风:敬业 创新 严谨 精深
学 风:尊师 刻苦 活泼 求实
育人特色:立德 入格 益智 赋能
培养目标:人格健全 学业进步 特长明显 和谐发展
学校精神:团结奋斗 开拓前进 不断进取 永不满足
一、征名原则
(一)寓意深远
楼宇、功能场馆、校道命名应融合并体现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办学理念、育人特色、历史内涵等要素,契合“励精图治”的校训精神。
(二)简洁明晰
楼宇、功能场馆、校道命名要优美平实、凝练精准、简洁明晰、朗朗上口,方便记忆和传播,做到有寓意、有深意、有创意。
(三)指位性强
楼宇、功能场馆、校道命名要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,契合其功能和建筑特色,坚持功能性、实用性、艺术性、时代性相统一;命名要体现区位感,对所在方位有标识作用,同时应与周边的建筑物、景色、校园整体协调一致。
(四)符合规范
按照传统命名规范,楼宇、功能场馆、校道命名采用汉字,字数不宜过多,控制在2-4个汉字之间,不使用生僻字。一般不以人名作命名,禁止用国家领导人名字和外国地名以及同音字作地名。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内容健康向上。
结合学校目前建筑实际,本次纳入征名的楼宇如下:
A栋教学楼征集阶段:2023年4月23日——5月5日
初评:2023年5月6日——5月10日
复评:校内投票2023年5月11日——5月15日
终评:专家评议2023年5月20日前
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朋友均可参与征集活动。
参与者以问卷星方式进行线上投稿。
内容应该包括楼宇名称、含义解释、命名理由,并附投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,
1. 征名活动结束后,学校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全部方案进行初评和终评打分,最终评选出最优方案。
2. 拟采用的楼宇征名方案。学校对入选方案的个人颁发证书及精美礼品。
1. 提交命名方案的参选作品,应保证原创性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知识产权。
2. 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等权益均归深圳实验光明学校所有,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可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或部分采用。
3.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实验光明学校。
文稿:黄志辉
图片:梁劲旋
编辑:赵柏滋
初审:宣传组
复审:办公室
终审:办公室